6.由于N是E的不可避免的后果,且B是N的不可避免的后果,所以B是E的不可避免的后果。
7.因此,由于我们对E不负有责任,所以我们对B也不负有责任。
在萨缪尔·巴特勒(Samuel Butler)的乌托邦讽刺诗“Erewhon”中,有下面这样一段文字,写的是一个法官正在宣告对一个囚犯的判决:
“对你来说,说你来自一个不健康的家庭,说你在孩童时期发生了一场严重的事故,它永久性地损坏了你的体格,这些都是适当的;这样的借口是罪犯惯常的避难所;但是正义的耳朵一刻也听不到它们。在这里,我不打算开始关于这个或那个之起源的令人好奇的形而上学问题——一旦他们的说法被容忍,这种问题就没完没了,并且会导致将罪恶归因于一连串原始的细胞或基本的气体。不问你是怎样变坏的,只问你是不是坏的。这已经被肯定地决定了,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说,它已经被公正地决定了。你是一个坏人,危险的人,并且,在你的同胞的眼中,你被打上了所知的最凶恶的一种罪行烙印。”[12]
当道德学家们读到这一段文字时,他们也许会点头赞成。但是,他们被开了一个玩笑。当我们了解到这个囚犯是因什么罪——即肺病——而被判决时,刺痛感就来临了。法官提醒这个被告人,在早些年,他曾因恶化的支气管炎而被判决,并警告他以后要吸取教训。巴特勒在这里运用了他惯用的手法,即将某种人类的倾向展现到一个可笑的极端,从而将其贬为荒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