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
1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如双方无相反约定,该房屋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因婚前建房而产生的债务是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按偿还债务总额的一半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一方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如果房屋是婚前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一般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子女的配偶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以子女的名义报建的,一般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建房时以一方父母名义取得批准用地,一般视为该方的家庭财产,离婚时取得房屋的一方应返还对方资助的款项。如果是以子女一方的名义取得批准用地,由于双方家庭出资建房的目的是为子女结婚使用,且夫妻双方婚后已居住使用,因此双方家庭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相应地该房屋可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4以户为单位进行审批,并由家庭建造而共同居住的宅基地房属于整个家庭的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应当首先从中分割出属于夫妻财产的份额,然后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如果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要求对上述家庭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而各方所有的房产份额又不好确认的,法院一般先对夫妻双方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分割,至于房产的分割则是让当事人另外再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的诉讼律师解读 1.宅基地房屋的分割原则。首先区分出涉案房屋的财产性质,即分清楚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同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2.宅基地房屋的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严格讲,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分割方式。3.法院对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宅基地房的处理方法。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宅基地住房登记发证制度,对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宅基地房,法院一般不会对房屋的权属做出判定,只对房屋的居住或使用权做出处理。4.宅基地房屋拆迁时女方能否分得拆迁补偿款。在下列情况下,女方一般可以分得拆迁款:一是媳妇户口迁入婆家的,按人头分的拆迁款应有份;二是女方户口未落婆家的,一般享有一定面积的搬迁楼房购房指标,这种指标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所以女方对于拆迁补偿也有份;三是女方参与翻建房的,比如提供了钱款,拆迁后也可分得拆迁款。目前,在农村地区,女方大多是从娘家村嫁进婆家村,其中一些媳妇没能取得婆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一般只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申请。所以建议女方结婚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婆家,确保拆迁时能够分得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