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而无味、锋利伤人都没关系,最重要的是鲜艳夺目。
祝安安喜欢颜色靓丽的衣服,正因如此,叶樊起才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她。
喜欢上她是一件太过容易的事情。
从小到大,她就有吃不完的早餐。精致的玻璃瓶内装着的酸奶,还是温热的,她丢给我说吃不完。我灰头土脸得像她身边的丫鬟,接过了很多她不要的东西,那些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形状各异的糖果、散发着花香味的漂亮书签,还有一封封情真意切的情书。
我是个合格的陪衬。
初见叶樊起那天,他在树上拿风筝,鞋袜在路边的石阶旁,祝安安经过,帮他赶走了企图叼走他袜子的小猫。
叶樊起从树上跳下来,光着脚跑过来问我:“刚刚那个穿红裙子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这个问题我几乎回答了一万遍:“她叫祝安安,祝福的祝,安心的安。”
二、.单恋算不得初恋
祝安安在一所三流医科大学读护理,作为一朵荆棘之花,她的名声十分响亮。她一米七五,皮肤白皙紧致,五官精致大气,不少男生都把她当成校花一样爱慕着,于是她人生的春天从小学延伸到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