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孔子对《诗》三百篇总的概括和评论。这种评论为之后评诗、解诗具有很大的导向作用,当然也是一种突破。
(三)
原 文
子曰:“道之以政①,齐之以刑②,民免而无耻③;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④。”
注 释
①道:导,教。《论语正义》:“道如道国之道,谓教之也。”②齐:规整,约束。《广雅·释言》:“齐,整也。”③免:避免,规避。《尔雅·释诂》:“免,脱也。谓民思脱避于罪也。”耻:耻辱之心。④格:一说为“至”,一说为“正”。当为恪守之义。《尔雅·释诂》:“格,至也。来、至义同,谓来归于善也。”《孟子·离娄上》:“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
译 文
孔子说:“用法制禁令去引导百姓,使用刑法来约束他们,老百姓只会求得免于犯罪受惩,却没有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化引导百姓,使用礼制去统一百姓的言行,百姓不仅会有羞耻之心,而且也会严格恪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