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梅是有她的打算的,都说女人嫁人是第二次投胎,那么如果女儿嫁的好对于现在的许梅来说就是一次丈母娘借女婿咸鱼翻身的机会,这能不表现的激动一点吗?
“他叫顾顺顺,和我一样大,是北城大学毕业的,他是一个富二代,人特别风趣幽默,我们是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当时我们之间闹了个乌龙笑话,哈哈。”
想起第一次与顾顺顺认识的情景,马掰掰就觉得心里像抹了蜜一般甜,她好喜欢那时候嚣张跋扈,一副谁都入不了他眼的顾顺顺,拽拽的,酷酷的,让人一眼心动。
许梅其他的没听进去,“富二代”三个字她是刻进了心里。
虽然她也听过很多富二代不靠谱的事例,但即便那个顾顺顺再不靠谱,如果他能和自己女儿在一起,都会比现在这种情况好吧。
“顾顺顺。”
“顾顺顺。”
许梅嘴里反复念叨这个名字,“嘿,别说,掰掰,他的名字和你还真配。”
是啊,马掰掰也是这么认为的,可配有什么用?再配顾顺顺眼里看到的永远也只有南荞。
想到这里马掰掰便难掩失望地低下头,瞬间功夫,眼眶就被泪水填满。
“怎么了?乖宝?”
许梅看着白色被套上的零星泪渍满脸尽是担忧之色地问道。
“妈,可他不喜欢我,甚至很讨厌我,他喜欢的是南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