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在下述立场上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所谓幸福论:在人类行动的可能目标之中,幸福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这个独特的位置不是说幸福就是所有行动的终极目标,而是说幸福是那个惟一的目标,它除了是终极的之外不再是任何东西。幸福的本性就在于,不能够为了任何其他的东西而追求幸福。所以亚里士多德似乎认为,这就是幸福对于人类来说是最高的善的原因。[6]
一个人能够追求他自己的幸福,也就是为改善或确保他自己的幸福而做事,并仅仅把这一点作为他行动的终极目标,这种想法看来是合理的。一个人也可以为了改善或确保他人的幸福而做事。可以认为,他能够这样去做仅仅是把它作为其行为的中介目标。这个观念有某种明显的合理性,不过它仍是错误的。真实的情形似乎是,一个人可以致力于别人的幸福,或者是作为中介目标或者是作为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