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公开转入地下,神秘感就来了,体验自有不同。性意识的觉醒使这对少男少女有了一些拥抱亲吻之类的肌肤接触,这越发使他们难舍难分。纸包不住火。小兰的父亲知道后怒不可遏。一天晚上,大家去村上看电影,小兰又到那男生家里。她没料到父亲跟踪而来,要来个"捉奸捉双"。结果两人正谈的亲热,老父大喝一声猛然出现,两人下慌了手脚。老父举起棍子就打。男孩的兄长闻讯赶来,与小兰的父亲格斗起来。小兰趁机跑回家,又气又羞又急之下,竟拿起一瓶滴滴畏喝了下去。药性发作起来时,她后悔了,喊人求救时,已经晚了。这悲剧给我们留下的是何其沉重的思考!
这悲剧是谁酿成?是我们不少大人手中高举的"早恋"这一挞伐之鞭。
"早恋",实在是成人制造的一个尴尬的概念。
首先,这并非真正的"恋"。不少人包括少男少女自己,一见男女孩交往,哪怕是一起谈过一次话,一起走过一段路,写过一封信,递过一个条,就动辄说成是"早恋"。其实,这些男女孩之间的交往,不过是处于积极接近异性时期的少男少女,正常的性心理的表现。我们前面已经谈过,这至多不过是模仿性的初恋感情,远非如同成人的指向婚姻的"恋爱"。再说,恋爱什么叫"早"?即使就指向婚姻的成熟的恋爱说,说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恋爱为"早",相信谁也不会点头。说不到恋爱年龄的恋爱为"早",那么又如何界定恋爱年龄本身?致于模仿性的初恋,又怎能界定何时为"早"?再说,《红楼梦》里演绎了那么多爱情故事的男女,他们的年龄才多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早恋这一既模糊又尴尬的概念谬种流传起来。但是,为适应新词语产生的现实,以增加新词语为首要宗旨的最新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却拒收"早恋"进来与"早婚"、"早育"为伍。看来,谬误的东西喊的人再多也不会成为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