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只能换来一口最劣质的铁锅。
所以,在戈壁滩上从来没有什么人性。
只有最黑心,最没有良知的狼群才能活下来。
何大勇能见的最多的液体。
不是水,也不是牲畜的奶。
是血。
敌人的血,牲畜的血,同袍的血。
和自己的血。
生存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他知道自己吞咽下的每一块肉,每一口酒。
都是拿着自己脑袋搏来的。
他身上的衣服,也从普通炮灰的布甲。
换成了朝廷专门为他打造的铁甲。
戈壁上的男人们凶狠好斗。
几乎活不到三十岁。
何大勇是个例外。
他想活,带着弟弟和其他兄弟们一起活。
无数个夜里,他截杀了不止多少商队,攒下了巨富。
终于买通了朝廷里的大人物,才调防来到了东南。
本以为能够安稳度过此生。
怎奈天下大乱,他的一厢情愿成了泡影。
在被林长生拿住后,何大勇第一反应并不是反抗。
而是解脱。
从那无数个杀戮的噩梦里彻底的解脱。
“大王,小的是边疆贱民。”
“从小杀了无数的人,才带兄弟们活到了现在。”
何大勇说的非常平静,仿佛是在向上司汇报一件简单的工作。
“我已经三十九岁了。”
“您知道么,在我们北府。”
“活着超过三十岁的男人,都被人称为懦夫而不是大丈夫。”
“所以,请您成全我吧!”
说完,他恭恭敬敬捡起小刀,双手高高举过头顶。
啪!
林长生毫不犹豫,一巴掌甩在他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