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个方案,要求迪士尼将两家公司一起推出的影片的宝贵续集版权让给皮克斯,以换取皮克斯10%的股权,其中包括《玩具总动员》《怪兽电力公司》以及《超人总动员》。我们可以得到董事会的席位以及所有皮克斯新出影片的发行权,还可以举办一场大型媒体发布会,在会上宣布迪士尼和皮克斯将继续合作的消息。但是从经济价值而言,这个方案严重倾向于皮克斯。皮克斯可以创造自家品牌的原创电影和续集并永远持有版权,而迪士尼的角色基本上只是一家不占主动的发行商而已。还有几个类似的方案,我都一一回绝了。每轮讨论下来,我和汤姆都会面面相觑,扪心自问对史蒂夫提出的协议挑三拣四,会不会太不识抬举了。但一转念,我们又很快得出结论,公司签订的任何协议都需要具有长远价值,只是在发布会上宣布合作的消息,对我们而言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
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世界上所有的有利条件都在皮克斯一边。那时的皮克斯已经成为内容创新且技术成熟的动画电影的标兵,看来,史蒂夫也从不担心放弃与我们的合作。我们唯一的谈判筹码,就是之前几部影片的续集制作版权在我们手中,在两年前两家公司关系破裂时,我们已经在迈克尔的领导下开始了几部影片的前期开发工作。但是史蒂夫知道,鉴于迪士尼动画的状态,我们很难做出真正叫好的佳作,他几乎是在挑衅我们,想要看看我们能出什么“高招儿”。